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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时间: 2017-01-16 10:00   来源:清新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点击:-

  2016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全力维护清新的和谐稳定。现将2016年的工作情况及2017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6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有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活动深入开展。自5月5日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两学一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狠抓学习不放松,夯实理论基础。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系列讲话制度化、常态化,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和上党课等形式,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全局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3.统筹兼顾,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促进。通过配合我区创文创卫的工作,丰富学习教育载体,采取贴近群众的法律志愿服务进小区、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将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促进。

  4.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抓好学习教育。我局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作风教育、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人民调解工作方面。我区全体基层调解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调解工作“以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抓好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及时依法调解。据统计,2016年(统计时间由2015年12月到2016年11月止)全区共计调处民间纠纷2814件,调处成功2760件,成功率达98.08%,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按照省厅、市局关于推进区、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工作要求,清新区以及8个镇202个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已基本完成,具体细化工作正在进行中。

  3.基层法律服务方面。积极发挥基层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16年(统计到10月)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63家,代理诉讼事务22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3件,办理农民工事项97件,解答法律咨询4672人次。

  (三)深化“法律六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全面筹备“七五”普法启动

  1.制定2016年普法工作要点,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工作。结合我区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区2016普法工作要点并下发到各单位。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工作,上报了一系列的文件到有关部门,区委、区政府已于12联合下发了我区的“七五”法治五年规划。

  2.利用法定宣传日(月、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3·15消费者维权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6”知识产权周、全民禁毒宣传月和“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期间,区司法局、区普法办联合各镇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派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免费法律咨询、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观看法制电影、举办法制讲座和大型法制文艺晚会等形式,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提升全民的法律知晓率和法律素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12月2日晚上,由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在清新公园举办了一场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晚会,晚会丰富而精彩的节目吸引了几千群众前来观看,节目中穿插的宪法知识有奖问答环节,令气氛更加热烈,观众纷纷踊跃举手回答问题,就连小朋友也争着抢答,现场掀起阵阵高潮。现场派发法律知识宣传单1500份,有奖问答60题,派发礼品100多份。

  3.积极配合“创文”和“创卫”工作,开展有关法律知识宣传。与传媒公司签订了法制宣传服务合同,聘请传媒公司分别在太和镇的百步梯广场、盛世家园小区、城北广场小区、时代花园小区、新亚广场、松林公园、清新公园、美林广场(2场)、玄真公园等地方举办了10场“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吸引了社区大量群众参加,进一步提高了居民法律知识知晓率,增强了全区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和法制意识。活动期间共派发法制宣传资料13000多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68人次,印制派发了3000个环保袋。另外,还与区交通运输局沟通,利用公交车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与中骏广告公司签订合同租用新乐大型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知识,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4.加强普法讲师团和农村法治宣传员队伍建设。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关于加强全省普法讲师团建设的意见》(粤司[2015]16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在区“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的基础上,挑选了孙波等8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较高宣讲能力的人员,成立了清远市清新区“七五”普法讲师团。为贯彻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整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加大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将普法工作向农村纵深延伸,在全区202条村(居)均设立了一名法治宣传员,形成了完整的农村法治宣传员队伍。

  5.为配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由区司法局、区普法办主办,区文广新局、区文化馆承办了一场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晚会,于12月2日晚上7:30——9:00在清新公园举行。法制文艺晚会通过舞蹈、歌曲等表演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常识、树立法制观念、引导广大观众自觉学好法律、遵守法律、用好法律。现场派发法律知识宣传单1500份,有奖问答60题,派发礼品100多份。整台法制文艺晚会达到了预期的普法教育宣传目的,受到观看群众的热烈欢迎,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特殊人群管控

  1.加强工作衔接,规范社区矫正流程管理。坚持“材料交接—报到接收—入矫宣告—矫正帮教”的接收流程,在衔接接收流程上实现“无缝衔接”。今年,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服刑罪犯的审前、提请假释调查评估共14宗,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46人,迁出、解除、终止社区矫正102人。到11月底,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40人,增长22%。

  2.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违规社区矫正人员的惩处。督促司法所做好电话抽查、个别谈话教育、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常态化的监管帮教工作,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书面警告11宗,建议撤销缓刑2宗。

  3.严格落实刑释人员安置帮教措施。一是按时完成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和反馈。二是通过落实责任田、推荐就业、鼓励自主创业等各项措施,保证了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重新融入社会生活。

  (五)加强对律师、公证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1.抓好律师所和公证处、法律援助处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结合年度开展的“两学一做”“道德讲堂”等教育活动,对律师所和公证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充分利用服务满意度评价器的作用,强化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

  2.加强对律师所、公证处办理案件的监督检查,严把办案质量关。一是严格案件质量。严格按照区纪委“正风办”的要求,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每月组织人员对律师所、公证处办理的案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办理案件的质量。全年没有出现一件假证、错案或其它违规行为,实现零投诉。二是认真组织律师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律师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律师队伍建设情况、完成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情况、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情况以及参与公益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3.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按照文件要求统一制作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公示牌和台牌,及时向村(居)民公开律师信息,派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宣传资料15000多份,制发宣传标语1600多条,联合电视台摄制专题法律顾问新闻在清新电视台综合频道报道6期;在公共频道播放“有法律疑问、找驻村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送法进村惠民生”的宣传标语及短片。确保村(社区)及当地群众知道和熟悉驻村律师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全区35名顾问律师实际到村总数3459次,登记工作台帐总条数3497条,共接访咨询3522人次,上法制课(法律培训)1484场次,审查合同3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9件,代书126件,人民调解案件10件,代理合同纠纷113件,参与处理群众敏感案件3件,使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二是规范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从法律顾问工作日记本,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案件回访等方面分门别类做了详细标记。要求法律顾问做到“六个一”,即一村(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三是规范对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四是创新法律服务方式。由律师每月定时到村(社区)坐班,现场提供法律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化解矛盾纠纷;制作发放宣传卡片,共制作发放宣传卡片2800余张,律师的宣传卡片上标记有律师姓名、所属律师所、办公室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QQ号等内容,方便群众联系律师寻求法律帮助;由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群众咨询的问题,统一交由律师提供法律意见。

  (六)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1.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分步实施、分解任务,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各领域工作。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表、任务分解表,把任务分解到40个单位,与各镇政府、区直各单位紧密配合、相互协作,有效促使全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责任和服务意识的提高,稳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进程。二是加强联系、明确要求,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局拟定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目标。就依法行政工作,共向区政府发出请示15份,发出给各镇、区直各单位通知15份,代拟了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的请示2份;积极联系各单位联络员、资料员,加强沟通、解答疑问、解决难题,按部就班、逐项突破,促进各单位深入认识了解依法行政工作。三是积极配合、认真组织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动真格”、“抓软肋”整改突出问题。一方面,以依法行政考评为依托,扎实做好迎接市政府对我区2015年依法行政考评工作,通过自查自评,完成整改“问题清单”47条,与纪委、编办等42个单位部门相互协作,整合全区依法行政7大领域142份资料用于备检,督促抽查区直单位整合依法行政资料。另一方面,抽调区府办、编办、人社、财政、统计、发改、司法等单位副股级以上工作人员组建考评组,开展区政府对36个单位2015年依法行政实地考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公众评议,查漏补缺,督促各单位加强整改,并以“问题”为导向,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由点到面、整体提升资料完整度,成效较为显著。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一是代拟了《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201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列出重点、多方协调、明确步骤,避免权责不清、督促不力的问题,并对2014年1月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进行宣布公告,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80件。二是审查并印发规范性文件5件,每一份文件都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三是审理出具法律意见317份,发出有关单位征求意见通知16份,做到有件被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探索法律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方式。

  3.认真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证的管理,依程依规核发《广东省行政执法证》。截至目前,举办执法证培训7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602人,通过《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为我区339个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进行了初审工作;二是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暂没发现有临时工、合同工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在岗执法人员。

  4.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5件,均已结案;诉前调解3宗,在收到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后,通过对申请人的诉求及行政机关的处理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成功化解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9件。

  5.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法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5月份已报请区政府按照公开招聘的方式新选聘政府法律顾问人员5名,我区现有法律顾问7名,今年含参加会议、出具法律意见处理共48件(不含诉讼)。

  6.认真做好山林、土地确权及出庭应诉工作,有效化解农村基层矛盾。通过审查案卷材料、实地踏查、理清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办结质量,目前止共办结行政确权案件6宗,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行政案件28宗(次),其中11宗(次)一、二审审理中。

  7.认真做好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一是与编办联合做好区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审核,拟定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二是按时办结市法制局、区府办、区两建办、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来文220份;三是积极应对群众来电来信。共接到群众来电咨询50多宗次,接待来访群众近100多人次,为群众解决相当部分法律上的疑难问题。

  (七)关注解决民生需求,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2016年我区公职律师办理法援援助案件85件,同时,通过协助办案的方式指导各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办理好法援案件,极大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法律水平。二是协助区政府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参与区领导的接访活动;积极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三是大力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公职律师事务所通过再基层进行法律义务咨询、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使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大大的提高。四是积极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2.严把公证业务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公证处公证员的法律服务水平,规范办证程序,提高公证质量。截至今年12月31日为止,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1635件,其中国内公证1329件,涉外公证201件,涉港澳台公证105件。依法规范了各类民事行为,促进当事人遵纪守法,减少纠纷隐患,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3.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不断优化体制机制。一是   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司法厅下发《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粤司办〔2016〕442号)的文件要求,共投入四万多元加强法援处大厅的基础设施建设,现在已基本完成,达到省司法厅的大厅建设通用标准。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建设。全区设立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202个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构建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三是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区司法局按照财政拨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统一管理、统一审核、统一审批、统一支出、严格审核、强化内审的要求,不断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以制度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今年9月,我区法援处大厅已接通省政法网,专门配备两台电脑进行法援案件信息管理。四是加强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是加强法援便民服务工作建设。今年2月,随着新《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施行,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大大降低,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大幅上升。清新法律援助处给弱势群体打造一条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实行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状况申报制度。同时,为外来工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跟踪和质量监督,确保外来工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对涉及侵犯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采用优先受理,安排专职律师跟踪办理。今年全区共承办法援案件120(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77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43件),法援大厅接待群众516人次。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基层警力不足。全区的基层司法所人员配备只有24名,由于近年来经济转型,由此而引起了大量新的矛盾纠纷,使每个基层司法所都超负荷地工作,业务量难以承受。另外,人民调解员队伍总体上仍然不稳定,专业业务素质亟待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存在着不稳定,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制约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发展。因此,要吸纳一批在当地有威望,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组成,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有力发展。

  (二)经费不足。一是公用经费严重不足。根据省财政厅、司法厅《关于印发建立和完善广东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粤财行〔2008〕196号)的有关规定,清新区属于“第三类:2004年、2005年人均公用经费两年平均数在2万元以下的县(市),要在3-5年内(2011-2013年前)逐步达到3万元以上的标准”,“上述标准由县(市)同级财政在规定时间内逐年安排达到,省级财政已对困难县(市)给予了一般转移支付,不再另外安排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补助经费。”目前,我局机关人均公用经费仅为10000元,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和区法律援助处人均公用经费仅为9000元,区公证处人均公用经费甚至只有6000元,远远未达到保障标准,严重制约了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普法经费不足。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总体上讲,普法经费保障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但是,随着清新的经济发展,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多,普法任务日益繁重;配合创文工作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组建有偿服务讲师团、新媒体宣传等普法成本的不断提高;加大法制公园、青少年法治基地等宣传阵地的建设,目前的普法经费已经难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困难。一是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我区自2009年12月正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区的社区矫正对象从最初四十几人增加到现在的两百多人,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在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局机关在原本已经紧张的在编人员中抽调专人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在原有工作职能的基础上增加社区矫正工作职能,人员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二是收监执行、追查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协调难度大。对于被撤销缓刑、被决定收监执行、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人员,在具体执行或追查过程中,必须得到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但由于缺乏更细化的操作规程,我局在沟通协调方面需要付出极大的精力,甚至有点力不从心。三是司法所工作用车较难保障。由于公车改革,而司法所工作并非镇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因此在工作用车方面难以得到保障,很多工作需与其他工作“拼车”。

  (四)法律援助案件后续跟踪、反馈不到位。 

  三、2017年工作设想

  (一)加强对重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研判工作,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按照市局和市普法办的要求和部署,筹备召开“七

  五”普法启动会议;计划利用城区内运行的专线车的车身进行法制宣传;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方面的硬件建设,拟在“七五”期间投入200万元在各镇建设大型LED电子屏,扩大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结合职能实际,广泛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组织开展送法进军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三)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开展好刑释人员排查、走访、帮扶活动。

  (四)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的部署,继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加强管理,督促律师依照法律顾问合同履行职责,加大宣传力度,把该工作引向深入。

  (五)积极探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配合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权的规范运作与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为配合我区创建平安清新提供法律保障。

  (六)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七)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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